9月3日,證監(jiān)會公布了“PE第一腐敗案”查處結(jié)果,國信證券李紹武被罰沒1600萬,終身禁入。在李紹武案中,三種PE腐敗方式曝光。業(yè)內(nèi)人士認為,要想杜絕PE腐敗,就必須對證券中介機構從業(yè)人員和證券中介機構進行嚴格監(jiān)管,做到違法必究,同時將積極推動有關法律制度的完善,通過制度建設加強綜合防控。
李紹武的“碩鼠”三招
李紹武從業(yè)經(jīng)歷長達10余年,曾任國信證券投行四部總經(jīng)理。從證監(jiān)會曝光的情況來看,李紹武顯然是一只大大的“碩鼠”。證監(jiān)會披露,從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,國信證券對軸研科技進行輔導上市,其為輔導人員。在得知軸研科技將引入戰(zhàn)略投資者后,2001年,李紹武介紹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認購65萬股軸研科技股份。2005年5月軸研科技上市,李紹武于2007年3月5日將所持股權全部賣出。此外,自2001年起,李紹武利用職務便利,還在對萊寶高科、河南佰利聯(lián)、河南四方達等3家擬上市公司進行改制輔導和保薦上市過程中,通過其配偶、岳母等持有或買賣相關公司股票。上述一系列行為共使李紹武獲利1021.6萬元。
在李紹武案中,至少暴露出三種PE腐敗的形式。第一種,偽造虛假身份。李紹武的配偶邱利穎(已離婚)以虛假的萊寶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徠鍍膜有限公司的員工身份,投資約11.3萬元持有國信證券李紹武所在部門IPO項目萊寶高科5萬股份(解禁時市值約190萬元,增值15.8倍)。第二種,注冊公司、曲線入股。2001年,李紹武通過其妻邱利穎(持股90%)設立昕利科技公司,在軸研科技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時介入。第三種,保薦利益互換。李紹武間接持股的軸研科技與李妻入股100萬股的四方達,最后的上市保薦機構均非國信證券,都是李紹武跟蹤項目后來轉(zhuǎn)手至南京證券、國泰君安投行部。
相關閱讀